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出台《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与2008年出台的人才政策相比,新规加大了激励力度,支持和鼓励各类园区、经济开发区、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创建各类人才创新发展基地,并实行专项配套扶持。
根据《规定》,携带具有一定先期开发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项目落户宜宾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定入选并经宜宾市政府批准的引进人才项目,将得到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同时,在财税扶持上,项目转化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将实行前2年全额先征后返,后3年减半返还。当这些企业在宜宾产业化过程中资金不足时,还可得到2年期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
宜宾市还将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罗龙工业园区、五粮液产业园区陆续组建创新创业基地。这些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都将分别得到10-50万元不同档次的创建工作补贴。
从今年11月开始,引进到宜宾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市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安家费分别提高到20万元、10万元,且在10年内,他们每月还将分别拿到2000元、800元的“政府激励岗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