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领导重视. 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市长领办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任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承办单位得力。政府主要领导和承办单位 “一把手”,对重点提案亲自过问,直接办理,对所有提案办理加强督办,督促落实,答复率和见面率均达到100%。三是政协履职有为。市政协建立并认真落实主席领衔督办、专委会联系活动组共同督办、提案委与政府督查部门联合督办、委员视察督办、积案跟踪督办、委员评议督办、提办双方面对面沟通等一系列提案督办制度,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增强了提案办理质效。四是委员满意率高。一批群众关心、委员关切、领导关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或纳入市政府决策视野,受到了群众和委员的较高评价,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96%以上,是近几年委员满意率最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