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武汉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32岁的余绍成是首名受益者。余绍成因尿毒症进行肾移植,已花费64.7万元,家中负债累累。新农合大病保险确认,余绍成的赔付执行年度30万元最高标准。明年,按实际看病情况,他还可获得相应的大病保险理赔金。
据悉,与余绍成一样符合理赔条件的武汉参合农民,将陆续接到大病保险理赔通知。参合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兄弟,可在春节返乡期间将2013年度医疗费用单据提交当地农合办,按政策进行大病保险报销。
2013年,武汉市为每名参合农民出资24元,为全市282.9万参合农民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出资6789.5万元,参合农民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赔付为30万元。
据悉,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所有住院费用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经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超过8000元的,由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费用在8000元至3万元的部分赔付50%;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赔付60%;5万元以上的部分赔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