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宜昌市社会救助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宜昌市所有县市区均将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55%以上,其中秭归、五峰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0%,远安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5%,全面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后,全市将有26万余名困难群众受益。
2013年以来,部分县市区还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目前,除了远安和长阳作为2012年全国和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的试点地区已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外,夷陵区、兴山县、五峰县、宜都市也开展了按病种与按经费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模式的创新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对象给予重点救助,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