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积极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从明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通过多项举措,确保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
为加大扶持创业力度,山东省首次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市也将筹措资金设立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
从明年起,山东省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山东省每年将评估认定20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