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民委分两批先后在全国12个城市,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巩固成绩,扩大覆盖面,国家民委继续推行第三批试点建设工作,此次获批试点的城市还有南京。
8月28日武汉市成立由1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各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意见稿。据悉,武汉市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提供与常住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和社会保险权益。支持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实施创业、就业,在办理相关手续上予以政策照顾。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学忙要求尽快出台武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督查和目标考核制度,使武汉市民族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