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国有企业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
通知要求,从2013年起,省属国有企业(包括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办法、程序和招聘结果。将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启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实现实名制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并逐步推广覆盖全省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