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武汉应届大学毕业生,8月6日起也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5日出台《关于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表示,至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武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应届大学毕业生将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已就业者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或暂未就业者,也可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据悉,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参加职工医保后,可无时间限制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至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