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需接受3个月以上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提升就业能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接受初级技能培训,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劳动者可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享受培训补贴。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还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省政府还要求,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