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出台“三项补贴”政策,着力帮扶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求职,促进用人单位踊跃招聘毕业生就业。
一是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3年起,重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重庆建立公益性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目前已连续3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
三是社会保险费补贴。重庆对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以及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14年底前,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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