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 《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 “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 “985”高校、 “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毕业生的维权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求职、签约等方面的就业权益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大力收集岗位信息,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不断创新信息服务方式,切实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