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原先的5个标准类别调整为4个:
一类: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上调至1300元,上调幅度达18.2%;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6元/小时提升至12.5元每小时。
二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上调幅度19.6%;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三类:汕头、惠州、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提高17.3%,包括;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此外为四类(不包括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增幅为19.7%;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
四类:其它市(不包括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增幅为19.7%;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
来源:广水人才网(www.0722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