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鄂发[2012]10号)和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推动我省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共决、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3月至6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联会、省工商联联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活动从3月份开始,3月中旬为准备阶段;3月下旬-6月下旬为启动要约和协商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为总结阶段。今年行动的目标是,到年底实现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以上,其中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百日行动”的重点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续签或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在范围上,将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形式上,将把推动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在对象上,将把协商确定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水平作为重点。同时,充分借鉴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发挥“武汉样本”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行行业和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全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进行统筹协调。“百日行动”结束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组成督查组,赴各地调研督导,对各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情况进行通报。省总工会还将根据督查情况,适时对各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