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在省工商联机关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关于省三方会议2012年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了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更名有关事项,审议了2013年工作要点。省三方会议主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国庆,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邱思胜,省工商联主席赵晓勇,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冀群风,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监事会主席谷玉川,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工商联副主席梅建敏等出席会议。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曹立明在会上致辞,省三方会议副主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会计师蔡伟主持了会议,三方会议全体委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刚刚过去的2012年,省委省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位置,以鄂发〔2012〕10号文件出台为标志,全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通过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三方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会议明确了201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13年,省三方要认真贯彻落实鄂发〔2012〕10号文件精神,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商合作,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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