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个人贷款及购房提取再创佳绩,当年归集缴存达2.97亿元,发放个人贷款1.54亿元,职工购房提取2678万元,退休及其他使用2887万元,当年公积金使用率达71﹪,为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近年来公积金中心推出系列惠民举措:提高覆盖面,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30多家企业建立了公积金制度;从2011的1月1日起职工只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子女购建房时都相应地享有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实行了“先提取、再贷款”优惠政策,对因购建住房资金紧缺的,可以允许先提取个人公积金,不足部分再予以贷款,缓解了职工的购建房资金困难;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还享有了以后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职工的还贷压力;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13万元提高到按每户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极大地满足了职工购房的需求。
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市公积金累计为4000余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2亿元;从贷款对象上看,主要是20岁至35岁之间的适婚青年,占贷款总数的70﹪,改善性购房占30﹪;从贷款类型上看,大部分为首次购房,占全部贷款总户数的84﹪,二套房仅占16﹪;从购房面积上看,以中小户型为主,占全部贷款总户数的92﹪;从贷款人员分布上看,企业员工贷款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比上年增加了260﹪;从居住地区上看,今年因教育、卫生的全面建制,乡镇医院、乡镇学校的干部职工在城区购房贷款大幅增加,比上年增加了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