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陈巷镇首家唯一的电梯房,选择这里,就是选择了至尊品味,选择了最高最好,消费者,您还等什么呢?”、“要想摆平丈母娘,ⅹⅹ小区买套房。”面对如此“雷人”的房地产宣传广告,作为消费者的您,会动心吗?针对日前广水市陈巷镇出现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陈巷工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房地产广告“靶向式”定向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靶向式”行动,对经营者违反《广告法》在宣传中使用“最大、最佳、唯一”词汇、有违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或有伤风化等词汇的广告宣传词行为,以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印刷品等媒介的房地产市场广告进行了重点检查。
主要是查看广告主是否具备房地产销售条件,房地产广告中是否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承诺内容,是否有对相关房地产项目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作虚假宣传行为,广告语言是否妥当,是否存在绝对化用语、比较性语言等。
工商执法人员采取专项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所涉及到的经营广告进行普查,督促指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日前,共检查5户房地产建设开发企业和4户广告经营单位,检查各类房地产广告9例,查处3起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案值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