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
2、《关于转发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人社[2010]38号)。
二、办理对象及程序
(一)办理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二)办理程序
1、审核相关资料;
2、填写《随州市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登记表》;
3、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用工信息录入微机;
4、留存用人单位相关资料。
三、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法人登记文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
4、加盖公章的招聘简章(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工资待遇、联系方式、社会保险等)。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即到即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之不能办理原因。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