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调查核实,认定湖北正路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学生陈润泉等九人、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脱贫家庭学生兰慧玲等十人,共计十九人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要求,按每人补贴14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现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受理的19人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232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