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水市失业保险发放第四批
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
根据《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和《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4〕39号相关政策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在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劳就发〔2025〕5号)要求,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在2025年6月1日后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现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9月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核查后,第四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8家企业17人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232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