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水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的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单位缴费部分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现对现对60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如对公示人员及信息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形式或其他方式向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举报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886858
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明细表
广水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