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
公 示
按照省人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现对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份受理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232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