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广水市民政局将在社会福利院(经济开发区十长路生态公园旁)的基础上建成并运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主要为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主任1名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认真踏实;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养老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相关管理经验且具有相关资质者优先。
岗位二:服务人员5-10名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责任心、耐心和爱心,能吃苦耐劳;
4.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有护理经验者优先,有护理员资质证书者优先,有厨师经验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
基本工资:3000元起;绩效工资:根据工作量,多劳多得,按月发放;奖励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所有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缴纳、缴存“五险一金”。
3.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资的80%发放。
4.工作时间: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月休4天。
三、招聘流程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组织体检→报到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广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广水市广安路35号)。
2.联系电话:0722-6238351;联系人:李女士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登记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个人简历。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广水市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水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