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及《随州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随人社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黄国红1户创办农家乐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5人(邓春英、李桂英、熊亚玲、黄磊、黄小康),按政策规定,每吸纳1人就业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补,应奖补资金共计1万元整。经审核,现对申请人员身份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6258898
公示时间:2018年 9月 13 日至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