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
2017年度创业扶持补贴申报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任务的通知》(随政办函〔2015〕15号)精神,市人社部门拟在全市范围内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扶持补贴(房租、水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的对象及标准:
1、2013年以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2015年后在我市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依据经营项目、经营面积按政策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房租水电补贴。
2、对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时间:2017年8月10至9月18日。
咨询电话:0722--6258898
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