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6月1日实施,今后该省工伤保险将不再局限于企业,全省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加此项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新实施的《办法》把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也纳入工伤保险的费用支付中。同时,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还将告别“同伤不同价”。据悉,职工因工致残,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还将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以前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以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发放,如五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今后,江苏省工伤医疗补助金统一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欢迎关注广水人才网官方微信
1.搜索"gssrcw"微信号,并关注
2.查找公众号"广水人才网",并关注
3.扫描右下角二维码,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