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看“事”选“村官”。 该镇试行以“事”定人、以“榜”选人的选举机制拟将按照五个步骤进行: 1、问卷调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督导组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毎一位村民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和愿望,以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群众共同描绘本村的发展蓝图; 2、梳理问卷。镇党委组织人员对调查问卷装订成册,进行细致梳理,从中提炼出每个村3年的发展目标和每年的具体目标; 3、张榜公布。每个村提炼确定的3年发展目标任务和每一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在村里的公共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同时,印制成册,发放到村民手中,做到家喻户晓; 4、揭榜竞选。有意竞选的村民,先通过村选举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按照村民意愿,制定发展目标和竞职承诺。村民根据候选人的演讲情况,投票选出自己满意的人选; 5、承诺立状。候选人当选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开作出四个方面的承诺立状。
承诺立状上墙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是对发展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作出创业承诺;二是对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福利待遇、增强村民幸福感等方面作出民生承诺;三是对政务、村务和财务要公开透明,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作出廉政承诺;四是向村民立下军令状,如果实现不了任期目标、完成不了工作任务、不能廉洁自律则要作出辞职承诺。 杨寨镇党委书记李福翔介绍,实行以“事”定人、以“榜”选人的办法,核心是“三变”:变以往的“为选人而选人”为“为办事而选人”;变原来的“谁给好处就选谁”为“谁能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才选谁”,使选民选举更理性、参选人员更慎重;变原来的盲目承诺为谨慎承诺,更有利于村镇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