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发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4%。
据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3年成都市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按基准线以上、上线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调整和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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