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用该房产申请提取。
据黄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014年6月份,黄石市公积金累计归集85.73亿元,余额61.10亿元, 累计发放贷款51.76亿元,余额32.51亿元。在公积金住房贷款回收上,黄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发放贷款3.35万户, 现有还款户1.7万户 ,连续80个月, 一户不欠,一期不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