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制定下发了《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省委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这三个文件是该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成果。
中央要求,在部署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建立长效机制。从活动开始,该省就着手研究建章立制有关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和完善体系相结合的思路,制定“3+X”系列制度。重点建立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制度、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等3项重点制度。结合反对“四风”、转变作风的实际,制定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初步确定了36项,其中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已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