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①定点医院住院结算时,单次住院政策内费用自付超3000元(起付线除外)以上的部分可享受50%补助;②个人帐户余额可支付住院医疗费由个人自付的费用;③进入大额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在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可直接在医院结算,个人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需个人全额自付后再送到大病办报销,从而减轻了病人的负担;④因转诊、异地居住就医和单位欠费等将住院资料直接送市社保中心报销时,不需要“社会保险卡”也可进行结算,方便了参保人员在结算期间购药、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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