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张涛介绍说,高校在发给毕业生“三方协议”时,都会反复提醒毕业生签约一定要慎重。而记者调查到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毕业生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先签个工作垫底,以后找到更好的再换。仅大四一年,更换东家的可能性就很大。当然,一份好工作,对于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很重要,有可能影响未来的职业生涯,因此“良禽择木而栖”似乎也无可厚非。
从毕业生角度看,毁约是一种个人行为。薪资的高低,职业发展空间的大小,现实与期望的差距,让毕业生不断调整自己的定位,而毁约成为了解决矛盾的最后手段。
但对大学生这个就业群体来说,频繁毁约产生的后果却很严重。南京市测绘勘探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刘嫣红坦言,在招聘中,经常碰到有毕业生承认自己需要先毁约才能重新签约。对于这些毕业生,心里总有“疙瘩”:今天和别人毁约,明天也容易和我们单位毁约。毕业生频繁毁约,影响最大的,是其所在高校。用人单位很容易留下这个学校学生不诚信的恶劣印象,从而在新一年招聘计划中对选择的高校有所调整。而这种不好的印象一旦形成,短期内很难改变。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主任韩志忠告诉记者,最近中心对全省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不少毕业生并不清楚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成熟的心智促使他们产生“就业协议即使毁了也可以再签”的想法。其实,即使“先就业再择业”也需要认真规划。每个人的性格、兴趣、能力、特长等均千差万别,所选择的职业道路也各不相同,大学生应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去找明确的职业定位,然后找到符合自身发展的职业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频繁毁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