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和《细则》)。省科技厅、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打出促进专利创造转化“组合拳”。
2013年12月,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为将新政落到实处,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办法》及《细则》。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张彦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和《细则》强化了专利的运用,突出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是多部门联合打出的促进专利创造转化的“组合拳”。一是“办法和细则”创造性地推出了对专利转让实施“后补助”和改革高校“重论文、轻专利”的评价制度等措施,使市场主体切切实实尝到知识产权的甜头;二是各部门重视,“办法和细则”的落实由省发改、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门围绕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给予相应政策支撑,促使专利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三是通过创新专利考核评价机制,将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对高校、科研单位等创新平台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针对高校创新重视程度不够的现状,改革高校职称评聘等考核体系,将相关发明专利与SCI文章同等对待。
张彦林表示,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办法》和《细则》的实施过程中强化企业主体地位,面向重点区域经济发展,有效推动《办法》和《细则》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