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面工作,全省建立工会且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将达90%。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在晋投资企业将实现全覆盖,各类小微型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联系的企业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
该省将对非公有制、小微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具体做法是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在非公企业、小微型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建立区域性组织。因地制宜确定协商内容,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行业、企业,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工资增长幅度;对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业、企业,把按时发放、解决拖欠工资作为协商重点;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行业,把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等作为协商重点。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工会、企业组织、商会等将联合督导企业将协商决议执行到位,并定期将工资协议执行情况向本单位职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