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正值第14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白皮书。
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的审判领域不断拓宽,积极审理了植物新品种权、网络域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等新类型纠纷,基本覆盖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涉及的领域。连续五年有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树立了湖北法院的品牌。省法院审理的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和幸发芬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还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100件“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
据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湖北省高院于2001年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去年4月,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正式核准了该庭新名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并将工作职责调整为:承担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省法院、武汉中院、宜昌中院、江岸区法院等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
据悉,目前,全省法院共配审理知产案人员129人,其中博士后法官1名,博士法官7名。襄阳、十堰、黄石、黄冈、荆门、孝感等中院已陆续成立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其它各地级法院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合议庭。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数分别为952件、2196件、4758件和5982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数分别为35件、42件、120件和384件,刑事一审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220%。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保障改革创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